关于撤销河南豫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行政许可的决定
时间:2021-05-11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关于撤销河南豫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许可的决定
河南豫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群众举报,我办于2021年1月22日对你单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条件保持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已不符合许可证最低等级(承装5级,承修5级,承试5级)法定条件。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我办2021年3月18日行政许可会议研究,决定撤销你公司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4级,承修4级,承试4级),涉嫌骗取许可证问题另行立案调查。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1年5月8日
原文链接:http://henb.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C1FE89710C4324C9E050A8C033005CB8&columnI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