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孚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不予许可的决定
时间:2021-10-08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审查,决定不准予以下企业行政许可: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新申请类
1.林孚建设有限公司(新申请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因涉嫌提供虚假人员资料,不满足许可条件,决定不予许可,依法处理涉嫌提供虚假资料问题。
2.河南东南科锐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新申请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因人员不满足许可条件,决定不予许可(本年第三次申请不通过)。
以上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益。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1年9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henb.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ff8080817ace8727017c4cb174ad011c&column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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