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准予铜川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电力业务许可的决定
时间:2022-01-21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各电力业务行政许可申请人:
一、铜川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向我局提出的电力业务(发电类)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许可。具体许可事项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机组类型 | 装机容量 |
1 | 铜川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垃圾发电 | 12MW |
2 | 三峡新能源(大柴旦)风扬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00MW |
二、宁夏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向我局提出的变更(注销)电力业务(发电类)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变更(注销)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准予变更(注销)。具体许可事项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变更(注销)事项 |
1 | 宁夏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31320-00242 | 法定代表人 |
2 | 宁夏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31320-00241 | 法定代表人 |
3 | 大唐青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刚察分公司 | 1231221-00994 | 法定代表人 |
4 | 三峡新能源红寺堡发电有限公司 | 1031320-00236 | 新增50MW |
本决定将依法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向你公司颁发、送达许可证。
联系电话:029-81008073
监督投诉电话:029-81008096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2年0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xbj.nea.gov.cn/website/Aastatic/news-229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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