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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时间:2022-03-04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安蓓、李爱生)国家发展改革委24日称,为加强煤炭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促进煤、电上下游协同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已于近日印发通知,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通知明确,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从多年市场运行情况看,近期阶段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570元至770元(含税)较为合理,上下游能够实现较好协同发展。综合考虑合理流通费用、生产成本等因素,相应明确了煤炭重点调出地区(晋陕蒙三省区)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综合采取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根据通知,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引导煤、电价格主要通过中长期交易形成,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内运行时,燃煤发电企业可在现行机制下通过市场化方式充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鼓励在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合理设置上网电价与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挂钩的条款,有效实现煤、电价格传导。

  通知强调,健全煤炭价格调控机制。提升供需调节能力,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强化市场预期管理,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加强市场监管,严禁对合理区间内运行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干预,加强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强化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和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遏制资本恶意炒作,防止煤炭价格大起大落;有利于理顺煤、电价格关系,促进上下游行业协调发展;有利于发挥煤炭作为基础能源的兜底保障作用,更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有利于稳定下游企业用能成本,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来源:新华网 


原文链接:http://xbj.nea.gov.cn/website/Aastatic/news-230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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