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热电联产机组发电调峰能力核定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3-02-05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甘肃省热电联产机组发电
调峰能力核定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甘肃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各发电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甘肃热电联产机组运行管理水平,缓解供热采暖与新能源消纳、电网保供之间的突出矛盾,实现甘肃电网热电联产机组科学调峰、有序调度,确保冬季民生供热与电力保供协调运行。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617号)等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充分协商,并在广泛征求市场主体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甘肃省热电联产机组发电调峰能力核定监管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甘肃省热电联产机组发电调峰能力核定监管办法(试行)(202321144519.pdf)
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gsb.nea.gov.cn/view.asp?id=7101&typeid=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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