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能源政务信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和辅助服务管理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3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和辅助服务管理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发电企业,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市场主体:

  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和厂网电费结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管理和辅助服务管理实施情况(以下简称“两个细则”),根据我省电力市场规则和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和“两个细则”相关费用结算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应严格执行我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和相关交易细则、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和“两个细则”管理等有关规定。电力调度机构按规定将发电企业、负荷聚合商、新型储能等市场主体参与电力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交易和“两个细则”实施有关补偿和分摊、费用结算等情况在系统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市场主体相关费用结算清单和结果传送至电力交易机构等有关部门,同时抄报河南能源监管办。电力调度机构加强优化协调,原则上应在下个月月底前将市场主体上个月涉及有关考核、分摊等结算费用明细内容进行传送和报告。电力交易机构、电网公司营销部门等在发电企业或有关市场主体的电量电费结算单中明确具体科目内容,对相关结算费用予以明晰,并根据规定将有关单据传送至电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

  二、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应建立涉及电力调度、电力交易、营销部门、财务部门和地方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之间统筹衔接工作机制,持续优化电力市场主体关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和“两个细则”实施有关电量结算单、电费结算单和费用结算支付等各环节的管理,电量电费结算单作为有关费用支付凭证依据,河南能源监管办不再出具有关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和“两个细则”实施结算相关通知。

  三、发电企业等市场主体和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电费结算管理规定和市场交易规则要求,根据结算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及时足额结算相关费用。如果双方对有关电量电费结算发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向河南能源监管办申请调解。

  四、河南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市场交易、“两个细则”实施、电费结算管理和信息报送披露等有关规定,通过专项监管、督导检查、现场调研等方式,对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有关市场主体执行市场规则、监管规定和本通知情况开展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河南能源监管办。

  联系人:河南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处 任泉州

  联系方式:65683719 schenb@nea.gov.cn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3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henb.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F78FCDA88ED3E853E050A8C033007AEE&columnId=11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能源政务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nycyzxwang@tom.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