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能源监管局加强政企协同完善能源规划建设监管机制
时间:2023-07-11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规划实施监管要求,加强华北区域能源供应保障,进一步推动《华北能源监管局能源规划监管暂行办法》(华北监能行业﹝2022﹞12号)落地、落实,华北能源监管局牵头建立和完善华北区域能源规划建设监管机制,并向华北区域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主要能源企业印发通知文件,区域能源规划建设协同目前已初见成效。
按照新的工作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和内蒙古地方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将能源规划重大核准项目文件及时抄送华北能源监管局,华北局根据各核准项目文件建立华北区域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库,主要能源企业通过信息平台按季度定期报送工程建设情况。华北局及各地方能源电力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纳入能源规划所有项目进行动态监测、开展监管,通过动态监测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及时组织规划进度座谈总结、研判能源供需开展规划评估、适时发布规划建设监管报告等方式,确保国家规划的各项重要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顺利实施,促进华北区域能源可靠供应和经济社会发展。
原文链接:http://hbj.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7b13a733-4708-4a82-88eb-373d32fa9f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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