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甘监能罚决字〔2023〕014号)
时间:2023-12-02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被行政处罚单位:亚洲新能源太阳能发电(酒泉)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3〕014号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处罚金额: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0月31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gsb.nea.gov.cn/view.asp?id=8305&typeid=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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