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2023年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暨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第七次会议
时间:2023-07-11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6月16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在北京组织召开2023年“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暨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第七次会议,督促电力行业深刻吸取大唐国际托克托电厂“6·12”人身伤亡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电力企业要清醒地认识当前电力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危机感。要从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中深刻汲取教训、做好安全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各厂受教育”。责任电厂更要深入剖析事故发生原因、对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要求,各电力企业要树牢“四个安全”治理理念,充分发挥双重预防机制作用,动态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努力实现“人不死、电不停、设备不坏”的安全生产目标。一是扛牢压实电力安全责任,保障系统安全和人身安全。二是做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由“管事故”向“管风险”转变,实现关口前移。三是履行好业主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外包队伍和外委人员的安全管理。四是按照国家能源局的相关部署要求,开展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海上风电施工安全、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
华北区域各省(区、市)电力主管部门、华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二级单位、京津冀蒙地区直调发电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共计6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原文链接:http://hbj.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40a18c42-d568-4a1f-b77b-599ef2082f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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