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甘监能罚决字〔2023〕024号)
时间:2024-01-03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被行政处罚单位: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张掖市甘州区供电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监能罚决字〔2023〕024号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处罚金额: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19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gsb.nea.gov.cn/view.asp?id=8421&typeid=229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